过失致人死亡罪如何界定?
我不小心导致了他人死亡,心里特别害怕,不清楚这种情况是不是就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了。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怎么界定的,依据是什么,哪些情况属于,哪些不属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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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本来不希望出现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最终导致了他人死亡。 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首先是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也就是每个人活着的权利。生命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这里包含三个要点,一是必须发生他人死亡的实际结果,这是该罪成立的前提;二是行为人实施了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三是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死亡结果是由行为人的过失行为直接造成的。 主体要件方面,一般主体都能构成此罪,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只要达到这个年龄且精神和智力正常,就要对自己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负责。 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出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但因为疏忽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指刑法分则中还有一些其他犯罪包含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比如交通肇事罪等,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按照其他相应的罪名来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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