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房子如何定义?
我准备结婚了,现在名下有一套房子,但不太清楚从法律上来说,这套房子是不是就算婚前财产。我想知道法律上对婚前财产房子是怎么定义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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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房子,通俗来讲,就是在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前一方就已经取得所有权的房子。 从法律角度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对于房子而言,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以个人财产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那么毫无疑问该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比如小张在结婚前,自己出钱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且办理好了房产证,这个房子就属于小张的婚前财产。 若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小李婚前付了房子首付,和小王结婚后一起还房贷,房产证只写了小李名字,离婚时若协商不成,房子可能判给小李,但小李要对小王进行补偿。 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前受赠与、继承等方式获得的房子,只要赠与合同或者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那也属于婚前财产。比如小赵在结婚前,其爷爷立下遗嘱将一套房子留给小赵,明确表示只归小赵,那这套房子就是小赵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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