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我朋友开了个小赌场,我有点担心他这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是怎么认定的呢?具体有哪些标准和情形,想了解清楚避免他惹上大麻烦。
展开


开设赌场罪,简单来说就是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而“情节严重”的认定,关乎着对犯罪行为更严厉的处罚。 根据《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六倍以上的;(二)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30台以上的;(三)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30台以上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对于一般的开设赌场行为,若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等情形,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更精准地打击赌博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序良俗。所以,在认定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来进行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