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情况是怎样的?

我有个朋友涉及开设赌场的事儿,听说如果情节严重判得会很重。我不太清楚什么样算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想知道法律上对这个是咋界定的,比如赌资多少、参赌人数多少或者还有其他啥情况算情节严重,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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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设赌场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开设赌场罪是一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关于“情节严重”的界定,根据《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也就是说,如果在开设赌场的过程中,出现了上述这些情况,就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面临更重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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