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如何申请剥夺探视权?

我和前夫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但前夫有暴力倾向,每次探视孩子都会让孩子很害怕,心理上也受到了影响。我想申请剥夺他的探视权,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做,想问下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条件是怎样的?
展开 view-more
  • #探视权中止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婚后如何申请剥夺探视权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探视权的概念。探视权,也被称为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依法享有的看望孩子的权利。这一权利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子女能够与不直接抚养自己的父或母保持情感联系,促进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 然而,并非所有情况下探视权都应被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是,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是可以申请剥夺(法律上准确表述为“中止”)探视权的。 那么,哪些情形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呢?一般来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探视方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探视方有暴力行为、虐待子女的行为,可能对子女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探视方有吸毒、酗酒等不良习惯,可能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等。 如果出现上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对方的探视权。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可以是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照片、视频等,以证明对方的行为确实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证据越充分,申请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 然后,撰写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详细说明申请中止探视权的原因和事实依据,并明确表达自己的请求。申请书可以自己撰写,也可以委托律师代写。 接下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是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要一并提交收集到的证据。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如果法院认为确实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会依法作出中止探视权的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中止探视权只是暂时的。当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消失后,探视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探视权。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恢复探视权不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会依法作出恢复探视权的判决。 总之,申请剥夺(中止)探视权是一个严肃的法律程序,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和感受。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