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监视居住算不算是强制措施?

我因为一些事情被要求监视居住,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一种强制措施。我不太懂法律,就想知道这种监视居住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定性的,它和其他的措施有什么不同,对我会有哪些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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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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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属于强制措施。所谓强制措施,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定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根据该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的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如果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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