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该怎么计提?


固定资产计提主要涉及到折旧的计算与账务处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简单来说,就是把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其使用期间逐步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计算折旧时,需要考虑几个关键因素。一是固定资产原价,也就是购置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全部价款;二是预计净残值,即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三是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四是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常见的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年限平均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其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年限。例如,一台设备原价10万元,预计净残值1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9年,那么每年的折旧额就是(10 - 1)÷ 9 = 1万元。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在账务处理方面,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总之,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