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直线行驶撞车如何判责?


在双方直线行驶撞车的情况下,判责通常需要依据具体的事实情况,并结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来确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如果双方直线行驶撞车,一方存在违反交通信号(如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的情况,那么该方很可能会被认定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因为违反交通信号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其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若双方都没有违反交通信号等明显违法行为,但一方存在其他过错,比如开车时注意力不集中、超速行驶(虽然在直线行驶,但可能超过该路段规定的限速)、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等,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有过错的一方可能会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会根据过错的大小分担责任,可能是主次责任,也可能是同等责任。例如,双方都有超速行为,且超速程度相近,那么可能会被判定为同等责任。 另外,如果事故发生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如果在这种路口发生双方直线行驶撞车,不按照上述规定让行的一方要承担责任。 总之,双方直线行驶撞车的判责是一个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的过程,最终责任划分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