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主次责任的比例怎样确定?


在交通事故中,主次责任比例的确定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依据和判定标准的过程。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里的责任主要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当确定为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时,就涉及到主次责任比例的划分。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般情况下,在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主次责任的比例通常按照70%和30%来划分。也就是说,主要责任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划分方式,它基于双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和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大小。 然而,当涉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比例的划分会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可能承担8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承担20%的赔偿责任。这是因为考虑到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在交通中的相对弱势地位,法律给予了一定的倾斜保护。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责任比例的确定可能会更加复杂。例如,如果事故中存在多方责任主体,或者事故原因涉及多种因素,那么主次责任的比例可能需要综合考虑更多的情况。比如,一方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又或者双方都有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但难以分清主次时,可能会按照同等责任来划分赔偿比例。 在实际的交通事故处理中,主次责任比例的最终确定需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等多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如果对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