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过斑马线被撞如何定责?
我骑自行走过斑马线的时候被车撞了,现在交警还没定责,我想知道一般这种情况是怎么划分责任的,我自己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很担心自己也会有责任要赔偿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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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自行车过斑马线被撞的定责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交通规则概念。路权原则是交通定责的重要依据,它规定了不同交通参与者在特定道路情况下的优先通行权利。还有注意义务,这要求每个交通参与者在行驶过程中要小心谨慎,注意观察周围环境,避免发生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同时,该法第七十六条还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自行车过斑马线被撞的具体情况中,如果自行车骑行通过斑马线,此时自行车会被认定为非机动车。正常情况下,机动车应礼让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自行车。要是机动车没有做到礼让,发生碰撞后,机动车一方大概率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不过,如果自行车骑行者存在闯红灯、在斑马线上逆行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那么自行车骑行者自身也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可能会适当减轻。另外,若自行车推行过斑马线,此时自行车应被视为行人,机动车的注意义务和避让责任会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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