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标罪怎样核定非法所得?
我参与了一个项目投标,后来发现可能存在串标情况。现在很担心会被认定串标罪,想了解下如果真的构成串标罪,这个非法所得是怎么核定的,是按实际获利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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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标罪,即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核定串标罪的非法所得时,一般是指通过串标行为所获得的不正当利益。简单来说,就是因为串标而多得到的钱或者避免损失的钱。 根据相关的司法实践和法律精神,对于非法所得的认定有多种情况。如果串标者通过串标成功中标并履行合同,那么非法所得通常是其在该项目中获得的利润。利润的计算方式一般是项目收入减去合理的成本支出。例如,某企业通过串标中标一个工程,工程总收入为 1000 万元,而正常情况下完成该工程的合理成本是 700 万元,那么非法所得可能就是 300 万元。 如果串标行为虽然使行为人获得了交易机会,但尚未实际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没有获利,那么非法所得可能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这是因为串标行为本身已经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即使没有实际获利,也对其他潜在的竞争者造成了损害。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虽然刑法未明确串标罪非法所得的核定方式,但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最终的非法所得金额,以做到罪责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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