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确权规定是什么?
我家在农村,最近村里在进行土地相关的工作,提到了土地使用权确权。我不太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想了解一下关于土地使用权确权都有哪些具体的规定,比如是怎么确定归谁,有啥流程之类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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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确权,简单来说,就是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明确某块土地的使用权归谁所有 。这能避免以后出现土地使用权方面的纠纷。 首先,土地确权有一些基本原则。比如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考虑以前土地的使用情况,也要结合当下实际;要有利于生产和生活,保障大家能正常利用土地,促进社会稳定;要政策和法律并用,依据相关政策和法律来开展工作;还有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不同时期、不同性质的土地情况要分别对待;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即权利的确定要依据法律规定 。 从确权机关来看,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只有它们有权力确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而土地管理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不过相关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 在证据依据方面,有很多种。像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还有法院判决等,这些都能作为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的依据 。 土地确权有一定的方法。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要是出现重复征用或划拨的情况,以后者为准;如果界线与面积不吻合,以界线为准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最终完成确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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