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价格可以定得很低吗?
我打算和别人签一份租赁合同,但是想把租金定得低一些。不知道在法律上,租赁合同的价格能不能定得很低呢?我担心价格定低了会不合法或者有其他问题,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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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租赁合同的价格是可以定得很低的。 从合同自由原则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在租赁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享有充分的自由来协商合同的各项条款,包括租赁价格。只要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一致,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那么无论租赁价格高低,合同都是有效的。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双方约定了较低的租赁价格,也可能会受到法律的调整。比如,如果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也就是说,若双方故意将租赁价格定得很低,以此来逃避税收或者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那么这样的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此外,如果合同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造成了显失公平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以,当合同价格过低且满足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时,受损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租赁合同价格可以很低,但要注意避免出现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导致显失公平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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