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拖欠工程款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我是一个建筑工程承包商,有个项目的发包方一直拖欠我的工程款。我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不知道该去哪个法院起诉。我想了解一下,对于拖欠工程款这种情况,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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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款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建筑工程领域,当出现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时,承包方通常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此时确定管辖法院就成为首要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即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主要是根据案件的影响范围、标的额大小等因素,来划分不同级别的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一般来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大多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而地域管辖则是确定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对于拖欠工程款纠纷,它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范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拖欠工程款纠纷应按照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位于A市B区,那么当出现拖欠工程款纠纷时,承包方就应当向A市B区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如果案件标的额较大,达到了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标准,就需要向相应级别的法院起诉。例如,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可能会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所以,承包方在确定管辖法院时,既要考虑建设工程所在地,也要结合案件的标的额等因素,准确判断应该向哪个级别的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才能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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