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数额是如何确定的?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确定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在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中有明确的要求。 首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由此可以推算,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标准为一百万元以上。 对于职务侵占财物价值的计算,通常以财物被侵占时的实际市场价值来确定。如果是货币,就以其实际金额计算。如果是物品,则需要考虑其购置价格、折旧情况等因素,一般会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比如,公司的一台设备被员工侵占,就需要评估该设备在被侵占时的实际价值。 在确定数额时,还需要注意区分个人侵占和共同侵占。如果是多人共同实施职务侵占行为,那么按照每个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实际参与侵占的数额来分别认定责任。如果各行为人对侵占总额有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那么可能都要对全部数额负责。 另外,对于多次进行职务侵占的情况,应当累计计算数额。只要每次侵占行为都没有超过追诉时效,都应当累计起来判断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或“数额巨大”的标准。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这些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为职务侵占罪数额的确定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