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事故逃逸?
我前几天开车在路上,和另一辆车有点小擦碰,当时我因为有事着急走,就没停车处理。现在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算不算事故逃逸。想了解下,法律上到底是如何认定事故逃逸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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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在认定事故逃逸时,通常需要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来判断。 从主观方面来看,逃逸者必须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明明知道发生了事故,却不想承担责任,于是选择逃离现场。如果行为人并不知晓事故的发生,或者虽然知道发生了事故,但有正当理由离开现场(比如为了及时送伤者去医院救治等),则不构成逃逸。例如,张三在驾车时轻微刮蹭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车辆,但由于声音很轻微,张三并没有察觉到,继续驾车离开,这种情况就不属于逃逸。因为张三主观上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 从客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这里的逃离现场并不局限于直接离开事故发生的地点,还包括在将伤者送往医院后或者在等待交警处理过程中擅自离开等情形。例如,李四在发生事故后,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没有通知交警,也没有留下自己的真实信息就悄悄离开了,这种行为也会被认定为逃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这就为事故逃逸的认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被认定为逃逸。比如,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但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也可以视为逃逸行为。因为这种行为同样体现了行为人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总之,认定事故逃逸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准确判断行为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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