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遗产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家里老人去世后留下了一笔遗产,几个兄弟姐妹一直没协商好怎么分。现在过去一段时间了,听说遗产继承有诉讼时效。我想知道在民法典里,遗产诉讼时效是怎么确定的呢?要是超过时效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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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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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领域,诉讼时效是一个重要概念,它规定了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制度。也就是说,如果在这个规定的时间内,你没有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后续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举个例子,如果在遗产继承过程中,你一直不知道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被他人侵害,那么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情况的那一天开始,往后计算三年就是诉讼时效期间。比如,遗产分割后,过了一段时间你才发现自己应得的部分被某个继承人私自占有了,从你发现这个情况的日期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不过,这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民法典还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这就意味着,即使你一直不知道权利被侵害,但从权利实际受到侵害的那一天开始,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去主张权利。 此外,诉讼时效可能会因为一些法定事由而发生中断、中止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例如,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你向其他继承人提出了分割遗产的要求,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对方回应或者你再次主张权利等相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 而诉讼时效的中止,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也就是说,在特定情况下,诉讼时效会暂停计算,等这些阻碍因素消除后,再继续计算剩余的时效期间。 总之,在处理遗产继承纠纷时,要密切关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及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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