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保健品诈骗该如何认定罪名?


在法律层面,卖保健品诈骗行为的罪名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卖保健品实施诈骗的情况,如果商家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比如夸大保健品的功效,将普通保健品吹嘘成能治愈各种疑难杂症的神药,或者隐瞒保健品的真实成分、质量问题等,以此欺骗消费者购买,使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关于诈骗罪的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除了诈骗罪之外,如果卖保健品的行为同时还违反了药品管理相关规定,可能会涉及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