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时间如何判定?
我之前开车不小心和别人的车擦碰了一下,当时因为有事着急就直接走了。后来对方报警说我肇事逃逸。我想知道,从发生事故到离开现场这个时间要怎么界定才算是肇事逃逸呢?是一发生事故马上走算,还是有个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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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通俗来讲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而判定肇事逃逸的时间,并不是单纯依据某个具体的时间点或者时间段,而是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客观行为来综合判断。 从主观方面来看,如果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有逃避法律责任、逃避对受害人救助义务等故意的心理状态,并且实施了离开现场的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比如,明明知道发生了事故,却因为害怕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刑事处罚,马上驾车或者弃车逃离现场,这种情况下不管离开现场的时间是事故发生后的几分钟还是更久,都符合肇事逃逸的主观特征。 从客观行为角度,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而离开了事故现场,就可能构成肇事逃逸,与时间长短并没有必然联系。即便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过了一段时间才离开,但只要其离开的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依然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不过,如果行为人有合理理由离开现场,比如是为了及时去寻求救助、报警等,并且之后积极配合处理事故,那么就不能简单地认定为肇事逃逸。所以,判定肇事逃逸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行为目的,而不是时间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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