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构成持有假币罪?
我最近接触到一些关于假币的事情,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构成持有假币罪。比如持有多少假币算数额较大,主观上怎么判断是故意持有等,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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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是否构成持有假币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判断: **客体要件**:持有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涉及货币的印刷、发行、流通、回笼等诸多环节,持有假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有伪造的货币,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持有,是指控制、掌握伪造的货币的行为,既可以是带在身上、藏在家中或其他地方,也可以是委托他人保管,处于自己支配范围之内。对于“数额较大”,参照相关规定,一般以“总面值1000元以上或者币量100张以上”作为认定标准,未达到此标准,即使有其他严重情节,也不构成此罪。 **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其持有伪造货币的行为都可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非法持有。这里的明知,既包括对伪造的货币的确知,也包括对伪造的货币的可能知。如果受他人蒙蔽、欺骗误以为是真货币而携带或保管,或者误收后不知道是假币而持有,不构成此罪,但误收后发现为伪造的货币仍继续持有的,则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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