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医疗纠纷中医院的过错以及怎么协商解决医疗纠纷?


在医疗纠纷中,认定医院的过错以及协商解决纠纷是患者及其家属非常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看看如何认定医疗纠纷中医院的过错。认定医院的过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一是医疗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医院的诊疗行为要达到当时的医疗水平标准。二是医院是否尽到告知义务。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如果医院没有尽到这些告知义务,导致患者作出错误的医疗选择,就可能存在过错。三是医院的病历等医疗文书是否存在问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严禁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如果医院存在这些违规行为,也可作为认定其过错的依据。 接下来,谈谈怎么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协商解决医疗纠纷是一种较为平和的方式,能节省时间和精力。当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院的相关部门,如医务科等进行沟通。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以事实为依据,提出合理的诉求。可以准备好相关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说明情况。同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得的赔偿范围。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产生新的纠纷。如果协商过程中遇到困难,也可以寻求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的帮助进行调解。 总之,认定医疗纠纷中医院的过错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而协商解决纠纷则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方法,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