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涉外知识产权的归属?


涉外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在如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显得愈发重要。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如何确定涉外知识产权的归属。 首先,我们得明白什么是涉外知识产权。简单来说,涉外知识产权就是涉及到外国因素的知识产权。这里的外国因素可以是知识产权的主体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也可以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在国外使用、创造等情况。 对于涉外知识产权归属的确定,有以下几个重要原则和方法。 最常用的就是依据当事人的约定。在很多情况下,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开发往往是多方合作的结果。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对知识产权的归属进行明确的约定。比如,在一项国际合作的研发项目中,参与各方可以在合作协议里写明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哪一方所有或者如何共同拥有。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当事人之间关于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如果符合合同订立的要求,就是有效的。 当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就需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来确定归属。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对于专利权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对于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著作权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对于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商标权的归属通常以注册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此外,在确定涉外知识产权归属时,还需要考虑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我国加入了许多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等。这些国际条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归属等问题有相关规定。当国内法律与国际条约发生冲突时,在我国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总之,确定涉外知识产权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约定、国内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条约和惯例等因素。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事务时,建议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