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

我和别人有个买卖合同纠纷,现在不知道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合同里没明确说管辖法院,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是怎么确定的,想了解一下到底该向哪个地方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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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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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卖合同纠纷中,管辖权的确定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它关系到当事人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管辖,简单来说,就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而买卖合同纠纷,就是在买卖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这意味着,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有书面协议约定了管辖法院,那么就按照这个约定来确定管辖权。例如,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的法院管辖,那么一旦出现纠纷,就应向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要是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比较容易理解,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相对复杂一些。 对于买卖合同的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如果双方争议的是货款支付问题,那么接收货款一方的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如果是交付货物问题,那么交付货物一方的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且,专属管辖的规定也需要考虑,比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使是买卖合同涉及不动产,也遵循这一专属管辖规定。 总之,确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要先看合同是否有约定管辖,若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按约定;若没有约定,则根据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来确定,同时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这样才能准确地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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