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有什么法律依据?
最近涉及到借款合同相关事宜,不太清楚怎么去判断这个借款合同有没有效。想具体了解下从哪些方面来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以及在我国法律上,认定借款合同效力的依据到底是什么,希望能详细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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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主要从以下几个关键方面来看: 首先,看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就是说,签合同的双方得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有能力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状态有问题、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他们签的借款合同效力就可能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 其次,意思表示要真实。简单讲,就是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没有欺骗、胁迫等情况,都是真心实意要达成这个借款约定。要是一方被欺骗或者被强迫签了合同,那这个合同的效力就可能存在争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也强调了意思表示真实这一条件。 再者,合同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强制性规定就是法律明确要求必须遵守的规定;公序良俗就是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比如,以违法活动为目的签订的借款合同就是无效的。这同样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所规定的内容。 另外,关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和第六百七十九条的规定。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意思表示: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 公序良俗: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和一般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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