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下面我们详细来探讨如何认定过失犯罪。 首先,认定过失犯罪要从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进行判断。在认识因素上,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就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这里的“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有预见的义务和能力。比如,一个仓库管理员,按照规定应该定期检查仓库的消防设施,但他因为疏忽没有检查,结果仓库因为电线老化起火,造成了重大损失。这个管理员就属于应当预见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却因疏忽而没预见,符合疏忽大意过失的认识因素。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另一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比如,一个司机在路况不好且自己疲劳驾驶的情况下,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但他觉得自己驾驶技术好,能够避免,结果还是发生了事故,这就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其次,过失犯罪要求必须发生了实际的危害结果。如果行为人虽然有过失行为,但并没有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就不构成过失犯罪。例如,一个人在马路上骑自行车时,因为走神差点撞到行人,但及时刹住了车,没有造成任何伤害,这种情况下就不构成过失犯罪。 此外,过失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危害结果必须是由行为人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危害结果是由其他因素造成的,即使行为人有过失行为,也不能认定为过失犯罪。比如,一个医生在治疗病人时存在一定的疏忽,但病人的死亡是因为突发了其他不可预见的疾病,那么医生的疏忽行为与病人的死亡之间就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医生不构成过失犯罪。 总之,认定过失犯罪需要综合考虑认识因素、意志因素、危害结果以及因果关系等多个方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