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安置房如何确定产权?
我和前夫离婚了,之前有套安置房。现在我们对这套安置房的产权归属有争议,不知道该怎么确定产权。想了解在法律上,离异后安置房的产权是依据什么来确定的,具体该走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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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离异后安置房如何确定产权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白安置房的概念。安置房,简单来说,就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土地开发等项目时,为了安置被拆迁住户而建造的房屋。它是对被拆迁人原有房屋的一种补偿形式。 在确定离异后安置房产权时,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如果安置房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的所得包括通过拆迁安置获得的房屋。 要是该安置房是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房屋被拆迁后安置所得,那么通常情况下,该安置房会被认定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它本质上是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存在而改变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双方在婚前都对被拆迁房屋有一定权益,比如都参与了房屋的建造、出资等,那么在确定安置房产权时,需要按照双方在原房屋中的权益比例来划分。 确定产权的流程方面,首先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如果能就安置房的产权归属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照协议进行产权登记。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安置房的产权归属作出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拆迁安置协议、房屋产权证书、出资证明等,来证明自己对安置房的权益。 离异后确定安置房产权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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