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连带责任时如何确定承担份额?


在法律中,连带责任是指多个责任人对同一债务或责任共同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人需要确定各自的承担份额时,有一系列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方法。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这意味着确定责任份额的第一步是看各个连带责任人的责任大小。 确定责任大小通常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比如,在侵权行为中,会考量各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如果一方的过错明显更大,那么其承担的责任份额通常也会更多。例如,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一方是因为严重超速违规行驶,而另一方只是存在轻微的操作失误,那么超速方的过错程度更大,可能承担的连带责任份额就会更高。 除了过错程度,还会考虑各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原因力大小。原因力是指行为对损害结果发生所起的作用大小。比如在环境污染案件中,有的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多、毒性大,对环境损害的原因力就大,相应地可能承担的责任份额也会更高。 然而,在有些情况下,可能很难确定各个连带责任人的责任大小。比如多个行为人的行为都对损害结果产生了影响,但无法明确区分每个行为的具体作用和过错程度。这时,按照法律规定,各个连带责任人就平均承担责任。 当某个连带责任人实际承担的责任超过了自己应承担的份额时,他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进行追偿。这是为了保障每个责任人只承担自己应有的责任,避免出现某个责任人承担过多责任的不公平情况。例如,甲、乙、丙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确定的责任份额分别为30%、30%、40%,但甲实际承担了全部责任,那么甲就有权向乙和丙分别追偿他们各自应承担的份额。 总之,确定连带责任的承担份额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公平合理地分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