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盗窃金额该如何认定?

我家里遭遇了盗窃,丢了不少东西,有金银首饰、现金,还有一些旧的藏品。现在警方在处理这个案子,我想知道这些被盗窃物品的金额是怎么认定的,是按照购买价格,还是现在的市场价值,像那些旧藏品又该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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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金额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准确认定被盗窃金额对于衡量盗窃行为的危害程度以及定罪量刑至关重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被盗窃金额的认定方式。 首先,对于一般的被盗物品,通常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认定。这里所说的市场价格,是指被盗物品在案发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例如,您家中被盗的金银首饰,如果有购买发票等有效价格证明,那么就可以依据发票上的金额来认定;若没有有效价格证明,则需要委托专业的估价机构进行估价。 其次,对于被盗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等,其金额认定方式有所不同。如果是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不论能否即时兑现,均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如果是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经兑现的,按照兑现部分的财物价值计算盗窃数额;没有兑现,但失主无法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损失的,按照给失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盗窃数额。 再者,对于一些特殊物品,如旧藏品等,因其价值难以直接确定,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会综合考虑物品的年代、品质、稀有程度等因素,确定其价值。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依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来认定被盗物品的金额。 此外,对于被盗物品已被销赃、挥霍、丢弃、毁坏的,无法追缴或者几经转手,最初形态被破坏的,应当根据失主、证人的陈述、证言和提供的有效凭证以及被告人的供述,再按上述规定的核价方法,确定原被盗物品的价值。 总之,被盗窃金额的认定是一个严谨且专业的过程,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专业的评估鉴定来确定。如果您在这方面有疑问,建议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和金额认定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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