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确定?


在交通事故中,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确定交通事故营养费对于受害人合理获得赔偿以及保障其身体恢复至关重要。 营养费的确定依据主要来源于相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这意味着在实践中,确定营养费通常要考虑两个关键因素。 第一个因素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一般来说,伤残程度越严重,身体恢复所需的营养支持就越多,营养费相应也会越高。比如,只是轻微擦伤的受害人,与骨折、内脏损伤等较为严重伤害的受害人相比,所需的营养费肯定有很大差别。对于严重伤残,可能需要更多种类和更高质量的营养品来促进身体恢复。 第二个因素是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作为专业的医疗单位,其给出的意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医生会根据受害人的具体病情、身体状况等,给出关于是否需要补充营养以及补充何种营养、大概的营养补充时长等方面的建议。例如,医生可能会在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中注明“加强营养”,这就是要求给予营养费赔偿的重要依据。有的还会具体建议受害人食用某些特定的营养品或食物。 在确定营养费的具体数额时,通常会采用一些常见的方法。一种是参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一定比例来计算。这个比例一般在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六十之间,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比如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是每月3000元,按照50%的比例计算,那么每天的营养费可能就是50元左右。另一种方法是根据实际购买营养品的费用来确定,但这种方式需要提供正规的购买发票作为证据。 此外,如果受害人无法提供医疗机构的明确意见,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酌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受害人的伤害程度、治疗情况等因素来判断是否需要给予营养费以及确定合理的数额。 总之,交通事故营养费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受害人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促进身体的恢复。受害人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机构的意见、购买营养品的发票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