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怎样进行解散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程序是一个涉及多方面且需要遵循严格法律规定的过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具体步骤。 首先,要明确公司解散的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是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是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是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也就是说,公司要解散,得先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解散原因。 当出现了解散原因后,如果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这种情况,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若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如果不想存续,就进入下一步。 接下来要成立清算组。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的职责重大,要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等。 然后是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再之后就是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最后是注销登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至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程序才算完成。总之,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程序是法定且严谨的,每一个步骤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以确保公司合法、有序地退出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