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和帮信该如何区分?


诈骗和帮信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 首先是主观心态。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犯罪人就是想把别人的钱通过欺骗手段据为己有。比如骗子编造各种理由,让受害者心甘情愿把钱交出来。而帮信罪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帮助,主观上重点在于帮助他人犯罪,不是直接占有财物。例如有人知道别人要用自己提供的银行卡进行网络犯罪活动,还是提供了,这就可能构成帮信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主观必须是直接故意,而且犯罪动机是通过非法途径占有公私财物;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信罪,要求对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有认知 。 其次看客观行为。诈骗罪是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来获取财物。像虚构一个项目,骗别人投资然后把钱拿走。帮信罪则是为犯罪活动提供技术支持、资金结算、广告推送等协助行为。比如为诈骗分子搭建网站、提供支付渠道等。 然后是侵犯的法益。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拥有者的财产权,简单说就是别人的财产被非法占有了。而帮信罪侵犯的是公共社会治安秩序,它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网络环境和治安。 最后是定罪标准。诈骗罪定罪主要看骗取财物的数额,一般起点是3000元及以上。比如骗到了3000元以上,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帮信罪则更注重犯罪情节严重程度,例如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或者出租、出售的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达到犯罪程度(其中至少3000元经查证系涉诈骗资金),且该信用卡内单向流入的流水金额超过30万元,行为人不能说明资金合法来源和性质的,就可能构成帮信罪。 相关概念: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