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区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我前几天遇到个事儿,有人要对我动手,我当时躲也躲不了,就把旁边一个人的自行车拿起来挡了一下。后来有人说我这是正当防卫,也有人说这是紧急避险。我就想弄明白,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到底咋区分啊,我这情况到底算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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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当避险
  • #紧急避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我国刑法中两种重要的法定免责事由,但它们在适用条件、行为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比如,当一个人正在遭受他人的暴力攻击时,他为了保护自己而反击攻击者,就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则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例如,在遇到火灾时,为了逃生而打破邻居的窗户进入屋内躲避,这种行为可能构成紧急避险。 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只能是人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既可以是人的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等。二是行为方式不同。正当防卫行为是与不法侵害人进行对抗的积极行为;而紧急避险则是对危险的消极躲避,一般表现为对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损害。三是损害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损害不法侵害者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是损害无辜的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实施行为的条件不同。在面临不法侵害时,公民即使有其他方法(例如求救、逃跑等)来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损害,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而实施紧急避险则只能是在没有任何其他方法排除危险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五是对损害程度的限制不同。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在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前提下,只要造成的损害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不过于悬殊即可;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则只能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能等于甚至大于所避免的损害。 结合您的情况,您是在有人要对您动手,躲避不了的情况下,拿旁边人的自行车来挡,这更符合紧急避险的特征。因为您的行为是为了避免自己遭受不法侵害,而对无辜第三方(自行车所有者)的财产造成了一定损害,并且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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