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分配?


在探讨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具体来说,在夫妻关系正常存续时,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通常是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的。而当夫妻离婚时,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如何分配这些共同债务。这种协商可以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比如各自的经济能力、债务的形成原因等进行。如果协商达成一致,按照协商结果执行即可。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债务分配达成协议,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会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收入稳定、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可能会承担相对较多的债务;会考虑债务的用途,如果债务是用于一方的个人不合理消费,而非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这一方可能会被判决承担更多的债务;还会考虑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等原则。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关于债务分配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只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也就是说,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当一方偿还了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后,可以依据双方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总之,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处理,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