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我和爱人准备离婚,我们名下有一套经济适用房,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分割。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分割有哪些规定和方式,怎样分割才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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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涉及经济适用房的分割问题,我们需要先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性质。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关于经济适用房的分割,首先要看该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经济适用房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该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竞价分割。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这种方式适用于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的情况。 第二种是评估分割。如果双方无法就房屋的价格达成一致,可以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价值进行分割。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给予另一方补偿。 第三种是拍卖分割。当双方都不想要房屋所有权时,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将房屋变现,然后对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然而,如果经济适用房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该房屋通常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如果婚后夫妻共同参与了房屋的还贷等情况,另一方可能有权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要求补偿。 此外,由于经济适用房具有一定的政策性和保障性,在分割时还需要考虑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不同地区对于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分割等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和限制。所以,在处理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分割问题时,建议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和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分割方式符合法律规定和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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