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正常离婚,没有什么大的矛盾冲突。现在就是对财产分割不太清楚,不知道哪些算共同财产,该按照什么原则来分,想了解一下正常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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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离婚财产分割是指在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对于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首先夫妻双方可以自己商量怎么分财产,如果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法院在判的时候会考虑到子女的抚养情况、女方的权益以及有没有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等因素。 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 总之,正常离婚财产分割先看夫妻双方能否达成一致协议,达不成协议就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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