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怎样分割家产?


在离婚时,家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男女平等原则,即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二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利益;女方在婚姻中往往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也会给予一定照顾;若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分割财产时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 分割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实物分割,当财产可以进行物理分割且不影响其使用价值时,直接进行分割。比如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品可以直接分配给相应的一方。变价分割,如果财产不宜进行实物分割,或者双方都不愿意取得该财产,可以将其变卖,然后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作价补偿,由一方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比如对于房产,一方想要获得房屋所有权,就需要按照房屋的市场价值给予另一方一半的补偿。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家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离婚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