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二十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我国,结婚二十年离婚时财产的分配问题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这里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从结婚登记那天开始,到离婚生效时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结婚二十年中,夫妻双方积累的大部分财产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是协商原则。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是自愿、合法的,法律都会尊重。如果能通过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既省时又省力,还能减少双方的矛盾。 第二,如果协商不成,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照顾子女权益是因为要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需要。比如,如果子女跟随女方生活,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给女方一些,以保障子女的生活质量。照顾女方权益是考虑到在婚姻生活中,女方可能在经济上相对处于弱势,或者为家庭付出更多的家务劳动等。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则是针对在婚姻中有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结婚二十年离婚财产的分配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双方最好能理性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公正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