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财产与债务如何分割?

我准备和配偶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和债务的分割问题不太清楚。我们有一些共同房产、存款,还有一些共同债务。我不知道在法律上这些财产和债务是怎么划分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分割方式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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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分割
  • #离婚债务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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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与债务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但重要的法律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离婚财产分割。在我国法律中,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在房产分割上,如果是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可能会根据双方的实际需求、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分配。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接着说离婚债务分割。夫妻债务也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而夫妻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例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 总之,离婚时财产与债务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如果您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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