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在我国,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涉及到诸多方面和不同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财产的分类,主要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专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原则是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首先鼓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这种方式尊重了夫妻双方的意愿,有利于和平解决财产分割问题。若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此外,如果一方在家庭生活中承担了较多的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义务,在财产分割时也会得到适当的照顾。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总之,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