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分手时要如何分割?


在探讨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在分手时如何分割之前,我们需要先明晰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婚姻关系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全面保护,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的直接调整,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适用一般的民事法律规定。 对于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其分割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房产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该房产通常被视为双方的共有财产。在分手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该房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一般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因此,在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是共同共有,一般会被认定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所有权。 如果房产是一方出资购买,但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来说,登记在双方名下可以视为出资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但具体是否构成赠与,还需要结合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出资情况等因素来判断。如果构成赠与,那么在分手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如果不构成赠与,出资方可以要求确认其对房产的所有权,但需要对另一方进行适当的补偿。 如果房产是一方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么该房产一般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另一方能够证明其对房产有出资,比如支付了部分首付或者参与了还贷,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出资方返还其出资款项,并根据其出资比例,要求适当的增值补偿。 此外,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签订了关于房产分割的协议,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分割房产。 总之,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在分手时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出资情况、房产登记情况、双方的约定等。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