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去世,其遗产怎么分?


当父母一方去世时,其遗产分配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则。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遗产的范围。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例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是说,在父母一方去世时,要先区分出哪些是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和其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所占的份额才属于遗产范畴。 接着,确定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然后,关于遗产的分配方式。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按照遗嘱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举个例子,假设父亲去世,父母有一套夫妻共同房产和一些存款。首先,将房产和存款的一半分给母亲,剩下的一半作为父亲的遗产。如果父亲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母亲、子女、父亲的父母(如果在世)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这部分遗产。一般情况下,他们的继承份额是均等的,但如果存在上述特殊情况,份额会有所调整。 总之,父母一方去世后遗产的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在遗产分配过程中遇到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