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存款怎么分配?


在离婚时,存款的分配问题是许多夫妻关注的焦点。下面将从不同情况为您详细解答。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如果存款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存款分配,通常遵循平均分割的原则。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会将存款平均分成两份,夫妻双方各得一份。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比如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存款。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有关于财产的约定,比如约定婚后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等,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会按照约定来处理存款的分配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