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在民法典的框架下,离婚财产分割是有明确规定和方法的。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夫妻财产的分类,主要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对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基本原则是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夫妻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如何分配共同财产。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这种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是尊重双方的约定的。比如,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将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者对存款进行一定比例的划分等。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照顾子女权益,是指在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需要,比如为了保障子女的居住条件,可能会将房产优先判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权益,是基于男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实际情况,给予女方一定的倾斜。而照顾无过错方权益,是指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婚姻中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一方恶意侵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还有,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负担较多义务,如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体现了法律对家庭中付出较多一方的公平保护。 总之,民法典下的离婚财产分割是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既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又保障公平正义,以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