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名下有一套经济适用房,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分割。我们对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不太了解,也不清楚在离婚时这类房子的分割有什么特殊规定,想知道法律上是如何处理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分割问题的。
展开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夫妻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要看经济适用房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并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一般情况下,该经济适用房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婚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在分割时还需要考虑房屋的购买时间、购房款的支付情况等因素。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的,那么在分割时一般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购房款是一方父母出资支付的,并且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那么该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另外,由于经济适用房具有一定的政策保障性,其上市交易可能受到限制。在分割经济适用房时,还需要考虑相关政策规定。例如,有些地方规定经济适用房在购买一定年限后才能上市交易,如果在离婚时该经济适用房还不满足上市交易条件,那么在分割时可能需要考虑将房屋的居住权进行合理分配,待满足上市交易条件后再进行进一步的分割处理。 总之,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