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实婚姻遗产该如何分割财产呢?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起生活很多年了,周围人都觉得我们是夫妻。现在对象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他家里人想独吞,不打算给我分。我想知道像我这种事实婚姻情况,在遗产分割上有啥说法,能分到财产吗,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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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婚姻
  • #遗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经过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两性结合。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有时间界限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即按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被认定为事实婚姻,那么在遗产分割方面,事实婚姻中的配偶与经过登记的合法婚姻中的配偶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说,事实婚姻中的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参与遗产的分割。在分配遗产时,一般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若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那么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对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同居一方通常没有法定的继承权。但如果同居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这里的适当遗产,会根据扶养的具体情况和遗产的数额等因素来确定。总之,事实婚姻遗产分割财产的具体方式要先确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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