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增值部分在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该如何分配?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名下有一套房子有增值部分。我不太清楚在这种离婚财产分割的情况下,这房屋的增值部分是怎么分配的,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配方式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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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房屋增值部分的分配需要根据多种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婚前财产等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对于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合理分配,一般是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如果房屋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那么该房屋及其增值部分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平均分配,但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 若房屋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自然增值部分通常也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房屋因市场行情而自然涨价。但是,如果该房屋在婚后有经营管理行为,比如用于出租等,因经营管理产生的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房屋增值部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的分配要结合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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