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产应该怎样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我们名下有一套房产,是婚后一起买的。但我们都想要这套房子,不知道法律上对于离婚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也不清楚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分割方式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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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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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往往是争议的焦点之一。要确定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需要先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原则。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是两个重要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房产分割,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仍归该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其个人财产。 如果房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通常会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达成一致的分割协议。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如双方的意愿、房产的来源、出资情况、居住情况等。一般情况下,会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但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比如,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或者对家庭贡献较大,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 另外,如果房产是由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之,离婚房产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在处理房产分割时,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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