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房屋该如何分割?


在夫妻离婚时,房屋分割是一个常见且重要的问题。下面将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房屋分割的方式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 对于婚后购买的房屋,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通常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比如,在您的情况中,房子是婚后购买,虽然首付您出的大头且贷款您还得多,但只要没有特别约定,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你们可以先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法院可能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出资情况、婚姻持续时间、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像您在首付和还贷方面贡献较大,这在分割时可能会作为一个考量因素。 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外,如果房屋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若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之,夫妻离婚时房屋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在遇到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