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时房子怎么分?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现在有一套房子,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分割。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但是首付是他出的多,贷款也是一起还的。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房子会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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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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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房子的分割是一个复杂且重要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方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购买等情况下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接下来,分不同情况来看房子的分割方式。如果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通常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例如,男方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那么离婚时女方一般不能要求分割这套房子。但是,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给予补偿。 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比如平均分配房屋价值,或者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金额会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像您这种婚后一起买房,首付一方出得多,贷款一起还的情况,法院在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等因素。虽然首付对方出得多,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在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下进行分割。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明确是赠与一方的,那么该房子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总之,夫妻离婚时房子的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结合具体的情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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