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案件中房产怎么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我们名下有一套房产,是婚后一起买的,但首付是他付的多一些,贷款一起还的。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这套房产会怎么分割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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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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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房产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看该房产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产通常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在婚前自己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便婚后夫妻共同居住,离婚时该房产仍归男方所有。 若是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原则上都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在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处理,但也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分割有书面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在实际分割房产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比如,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家庭付出较多,承担了主要的家务劳动,或者一方存在过错等情况,法院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或付出较多的一方。同时,如果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还需要对剩余贷款的偿还问题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取得房产的一方需要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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